一、大豆基本知识
大豆属于蝶形花科,大豆属。别名黄豆。大豆原产于我国,据推算,我国种植大豆已有4700多年的历史。
我国大豆主要生长在北方地区,黑龙江和山东省是我国大豆最大的产区,其次是河南、河北和内蒙古自治区。大豆按其播种季节的不同,可分为春大豆、夏大豆、秋大豆和冬大豆四类,但以春大豆占多数。春大豆一般在春天播种,十月份收获,十一月份开始进入流通渠道。我国春大豆主要分布于东北三省,河北、山西中北部,陕西北部及西北各省(区)。夏大豆大多在小麦等冬季作物收获后再播种,耕作制度为麦豆轮作的一年二熟制或二年三熟制。我国夏大豆主要分布于黄淮平原和长江流域各省。秋大豆通常是早稻收割后再播种,当大豆收获后再播冬季作物,形成一年三熟制。我国浙江、江西的中南部、湖南的南部、福建和台湾的全部种植秋大豆较多。冬大豆主要分布于广东、广西及云南的南部。这些地区冬季气温高,终年无霜,春、夏、秋、冬四季均可种植大豆。所以这些地区有冬季播种的大豆,但播种面积不大。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南美洲的巴西和阿根廷在大豆生产和出口上仅次于美国。欧共体是最大的大豆进口地区。
我国大豆产量仅占世界的11%,出口量的2%,进口量的1%。
大豆富含蛋白质和油,是重要的战略物资。
在统计口径上,国际上大豆被定义为一种油籽作物,而我国把它定义为一种粮食作物。
美国大豆一般不用于直接食用或加工食品(如做豆腐),而主要用于榨油。因此,美国大豆的需求,实际上是对其产品豆油和豆粕的需求。同样也是中美大豆品质的差异,日本和东南亚每年也都进口部分中国大豆,主要用于制作食品。
豆油主要用于直接食用和工业用,而豆粕则主要用来作为富含蛋白质的饲料。
大豆按种皮的颜色和粒形分五类:
1、黄大豆:种皮为黄色。按粒形又分东北黄大豆和一般黄大豆两类。
2、青大豆:种皮为青色。
3、黑大色:种皮为黑色。
4、其它色大豆:种皮为褐色、棕色、赤色等单一颜色大豆。
5、饲料豆(秣食豆)
二、影响大豆价格诸因素
1、国内大豆供需状况
1)国际市场状况
(1)产量和进口量
从国内主产区的生产情况看,我国的大豆生产主要集中在三个地区:一是东北春大豆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及内蒙古;二是黄淮流域夏大豆区,包括河北、河南、安徽、山东等省;三是长江流域夏大豆区,包括江苏、湖北等省。
从大豆进出口情况看,1995年之前我国一直是大豆净出口国。1995年我国首次成为大豆净进口国,并一直持续至今。
(2)消费量和出口量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肉、蛋类食品的需求不断上升,从而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家禽、畜牧业的发展进程。作为饲料主要配料之一的豆粕的消费量迅速上升,从而导致我国对大豆的需求量也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尤其是压榨需求增幅极大
2、国际大豆供需状况
(1)国际大豆生产与供给量
大豆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作物,最早产于我国。目前,世界大豆四大主产国分别为美、巴西、阿根廷和中国。
从世界大豆出口状况看,美国出口量居世界第一位,巴西、阿根廷大豆出口量世界排名第二和第三位,由于大豆的季节性关系,南美和美国大豆交替供应着世界市场。
(2)国际市场大豆的需求状况
世界大豆的总需求量近十年来逐年增长,世界大豆的总进口量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欧共体是最主要的大豆进口地区;亚太地区是仅次于欧共体的世界第二大豆市场。 中国的进口量近年来迅猛增长,是世界大豆进口增长的源动力之一。
3、大豆季节性供应
大豆受生产周期的影响,一年内价格也呈周期性变化。大豆季节性供应:北方春大豆十月份收获,但由于刚收割的大豆含水份较高,运往南方销区易变质,不易储存,需要晒晾后才可外运,故大宗外运要比农民上市迟一个月左右。同时,粮食部门或其它粮食经营单位根据当年产量丰歉及价格变动趋势会有囤积或急售现象,给贸易市场价格带来难以预测的变化。但基本规律是,供应充足或产量较多的年份,11-1月市场大豆较多,以后月份相对较少; 供应短缺或生产量相对减少时,11-1月份市场大豆相对较少, 以后月份供应相对均匀,这是囤积的作用引起的。
大豆季节性需求:大豆一年四季都有消费,而且消费量较大,近几年消费需求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需求的季节性已越来越不明显。一般在7-9月大豆的需求量相对较大。
豆价格季节性变化:11月由于新豆开始上市,价格不断下降,到1月份由于新豆继续上市,价格下降到最低, 此后价格开始逐渐回升,正常年份每月以3%左右的速度上升;若减产年份,9-11 月份大豆价格上升较多。所以大豆贸易最关键的月份是当年9月至次年1月份,交易量大,价格变化也大,若不了解大豆的产需情况,风险也最大,同时,这几个月份对全年大豆价格起着主导作用,标志着价格变动趋势。
4、大豆相关产品
大豆的价格与它的后续产品豆油、豆粕及豆粉有直接的关系,这三种产品有其完全不同的使用及需求结构。因此预估大豆产品的需求是大豆需求最主要的因素。
大豆的其它替代品的产量、价格及消费的变化对大豆价格也有影响作用。大豆作为食品其替代品有豌豆、绿豆、芸豆等;作为油籽其替代品有菜籽、棉籽、葵花籽、花生等;作为饲料蛋白有鱼粉等。
5、国家政策和地方性法规
各种政策和法规可区分为主产国政策、主要消费国政策、国内政策和国内主产区政策。
(1)主产国政策 美国是世界大豆的主产国,美国农业政策是影响大豆供应的一项重要的政策。
(2)主要进口国政策 欧共体是世界大豆的主要进口地区,这些国家的农业政策、 进口政策和食品健康安全方面的政策对全球大豆贸易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3)国内政策 目前,国家即将出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这一重要政策,这一政策将对大连大豆的期货价格产生影响。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国家继续对粮食收购实行保护制度。收购保护价的确定原则是根据农民的生产成本和一定的纯收益来确定。二是定购粮收购价格将由各省、市区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但不得低于收购保护价。三是国家将利用囤积和抛售储备粮以及调节进出口来对粮价进行宏观调控,这样,大豆期价的波动幅度被限制在一个相对确定的范围内。
(4)国内主产区政策 随着全国性大市场的进一步建立,一些旨在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的政策逐步消亡
大豆与豆油关系
国际:1蒲式耳大豆大约能压榨出11磅豆油的出油率,44磅豆粉的出粉率。1蒲式耳大豆压榨利润计算公式可以依照:
1蒲式耳大豆压榨利润=11*豆油价格(美元/磅)+44*豆粕价格(美元/磅)―大豆采购价格(美元/蒲式耳)―加工费
国内:进口大豆按18.5%的出油率和79%的出粕率进行计算,加工费用以120元计。
假设压榨加工利润为100元,加工费用120元计算。若以大豆价格2700元计算,豆粕按2400元计算。
豆油价格=(大豆价格+加工费用+加工利润-豆粕价格*0.79)/0.185=(2700+120+100-2400*0.79)/0.185=5535元
大豆期货合约文本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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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种 |
黄大豆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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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位 |
10吨/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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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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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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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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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交割月份 |
1,3,5,7,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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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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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易日 |
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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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割日 |
最后交易日后七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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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等级 |
具体内容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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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地点 |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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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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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手续费 |
4元/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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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 |
集中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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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代码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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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影响大豆价格的因素分析
(一)基金持仓与CBOT大豆价格
在期货市场上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每周公布的市场持仓状况一直受到投资者的关注,CFTC的持仓报告以周报形式公布,并详细统计一周之内基金的持仓状况、商业持仓状况,以及散户投机者的持仓状态,这是交易信息的明细制度,交易者在看到场内大型资金机构的入市操作方向和介入市场深度的同时,会为自身所持头寸在市场目前价格水平之上应当采取的操作策略做出明智的决策。
从以上CBOT大豆持仓变化与大豆期货价格走势对比图中可以看出,基金持仓一直在CBOT大豆期货价格的波动中扮演主要推动角色。基金净多仓增加,价格一般表现为上升态势;基金净空仓仓增加,则价格下降。
基金持仓对CBOT大豆影响的影响:
1.散点图
2、相关性检验
自2003年7月份以来的数据显示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92,但通过对2001年7月份以来的数据分析,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67,两者的相关性较不稳定。
(二)农业政策与大豆价格
农业的发展与政府的政策密切相关,农业政策对大豆的价格影响是长期的、趋势性的。大豆生产大国美国、巴西、阿根廷的农业政策对国际大豆的影响价格有相当大影响。
1.美国农业政策如何影响美国大豆的种植面积和产量
2002年以前,美国针对大豆的补贴和支持政策只有商品贷款项目一项。商品贷款项目是美国最主要的、也是历史最久的国内农产品支持政策,最早出现于1933年,一直延续到现在,基本上覆盖主要的大田作物。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该项目的表现形式、强调的目标以及项目受益者是有变化的。
美国农产品支持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价格支持、收入支持、稳定价格和短期性流动(short~term liquidity)。但在大部分历史时期中,商品贷款项目的重心目标选择是市场价格支持。直到最近15年,才逐渐地转到收入支持。特别是乌拉圭回合的达成,使得美国1996年的农场法案完全确立了收入支持这一目标基础。随着这一基本支持目标的转移,对主要大田作物的贷款项目已从价格支持机制的贷款项目转向收入支持机制的市场贷款项目。
1990年前,在商品贷款项目申请时受到许多限制,如基础面积、休耕、粮食储备等等义务。比如1989年的情况,参加项目的玉米生产者的基础面积中必须有10%的玉米用地休耕,不能将项目作物的面积改种作物。由于种种限制,使得参加项目的生产者没有作物种植的灵活性,要想自由种植的话,除非放弃享受项目作物的待遇。这种结果,导致农民的生产决策主要根据政府的政策来进行,而不是针对市场来进行。比如上世纪80年代的世界大豆价格是很有利的,依市场来决策的话,农民应该多种大豆,但由于项目作物的面积不能用于种植大豆,结果美国上世纪80年代的大豆生产反而处于下滑状态,在实际上也支持了大豆的国际价格。
上世纪90年代政府立法促进种植灵活性。1990年的农场法案给予了一定的种植灵活性,即一定比例的项目作物面积可以用于种植非项目作物。1996年的农场法案,除了对水果和蔬菜仍保留之外,对其他项目作物彻底取消了这些限制,主要是取消了休耕项目、粮食储备、作物基础面积与项目商品价格差额支付之间的联系。国会向历史上生产项目作物的农民提供了生产灵活性合同(Production Flexibility Contracts,PFC’s) 。将以前与面积相连的“目标价格差额支付”改变为与种植面积脱钩的、每英亩固定的支付(固定支付)。这种支付不再受当前所种作物面积的影响。农民可以耕种100%的补贴合同面积,可以任意种植除水果和蔬菜外的任何作物,而不减少补贴支付。这一变动使得期望的市场收益成为农民种植决策的主要因素,而不是把追求政府补贴作为决策因子。对大豆生产来说,现在,当世界大豆消费增长或出口竞争对手收成减少的话,美国农民可以作出多种大豆的反应。这种改变为美国农场增加大豆种植面积提供了可能性。
1996年以前,大豆贷款项目采取非追索性贷款。所谓非追索性贷款是指农民从政府那里得到商品项目贷款后,在贷款到期时,可以归还本金加利息;也可以不归还本金加利息,而用抵押的产品来冲抵本金和利息。但对政府来说,政府必须接受农民冲抵贷款的抵押物,无权追索现金形式的本金和利息,或说政府对此没有追索权。所以这种贷款被叫做“非追索性贷款(nonrecourse loan)”。如果大豆市场价格低于该贷款比率,农民可以将大豆交给政府,由于产品的市场价格低,政府在得到这些产品的所有权后,不会把它投放到市场上去,否则的话,这些产品涌入市场将进一步使价格下降。这样,实际上减少了该产品的市场供给量,从而对该产品的市场供需状况产生作用,有利于把价格支持在一定的水平上。这就是该项目的价格支持作用。
根据1985年的农场法案,商品信贷项目于1986年开始增加了。
我国大豆流通市场发展状况
大豆是较早放开保护价的粮食作物,是我国主要粮食品种中的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品种,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家通过严格的计划购销措施,控制包括大豆在内的所有粮食的流通全过程。在1979年以后,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粮食的购销政策逐渐松动,大豆在四大粮食品种中市场化改革的力度最大。目前国产大豆呈现多渠道流通格局,国家收购、定购比例逐年下降,1994―2000年,政府的大豆收购量分别为 732、522、438、515、400、247和238万吨,六年间下降了67%。
90年代中期以来,沿海地区如广东和江浙新建了很多的大豆加工厂,国内加工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而国内大豆产量徘徊不前,进口大豆成为沿海地区压榨厂的主要来源。由于进口大豆成本和出油率较高,沿海地区企业也乐意选择进口大豆。
我国大豆及制品的进出口、关税和非关税政策
1.关税壁垒
截至上个世纪末,我国一直采用关税和非关税政策来控制大豆的进口。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内大豆的保护水平曾达到30%~50%,高于同大豆有竞争的其他主要农作物,如小麦、玉米、棉花等。目前大豆执行现行3%的关税,不采取关税配额管理,增值税为13%。对大豆的影响将来自于产业链上豆油贸易政策的变化。目前我国豆油进口实行配额管理,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及各地方计委主管,配额内关税9%,配额外关税30%~190%不等,到2006年,放开豆油的进口。虽然这只是一个可能进口量,实际进口量还要看国内供求情况及价格对比情况,但是豆油进口量的增加是必然趋势。同时由于我国同意取消豆油的国家专营,在过渡期内私营部门开始获得其中的50%,然后逐渐提高到90%,这样政府将难以控制进口量。
豆油配额量的增加对大豆产业将产生两种可能的影响,一种是直接进口豆油,这将导致豆油价格的下跌,榨油利润的下降,对油脂加工行业,尤其是中小型榨油企业来说,他们将受到豆油进口的直接冲击。如果是这样的话,国内大豆的压榨量将有可能减少,也就是说大豆原料的需求量和进口量将有所减少;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商家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豆油的话,那么大豆进口量还会继续大幅度增加。从目前情况来看,如果进口豆油利润高的话,商家倾向于采取第一种手段;如果进口大豆原料在本地升值的利润高的话,则大型加工企业和贸易商有可能采取第二种手段,如果是那样的话,大豆将以加工贸易方式继续大量进口。其后果仍然是两个:国内大豆生产受冲击,中小型油脂加工企业被淘汰。
豆粕的贸易政策没有什么变化,豆粕税率5%,增值税13%。但是作为重要的饲料原料,畜牧业的发展将使豆粕需求继续保持增长,因此对大豆的压榨量仍是有力的支持。为了避免再次出现1996~1998年豆粕大量进口的局面,就必须用13%的进口增值税做保证。
2、转基因政策实际上成为大豆进口的非关税壁垒
2002年1月5日,我国农业部签发了三个农业法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要求从2002年3月20日起,含有转基因成份的大豆、番茄、棉花、玉米、油菜等5种农作物及其产品(如大豆油)需要标明转基因成份才能加工和销售。卫生部针对"转基因加工食品"的标识问题,2002年4月8日出台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要求对“以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直接加工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进行标识。
转基因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对进口的转基因产品需要进行安全测试,但相关安全测试需要较长周期,为了不影响正常的大豆贸易,2002年3月11日,农业部发布《转基因安全管理临时措施公告》,规定企业在进口转基因大豆需要先取得进口许可证,从而中国管理层可以根据大豆的市场情况,适当加快或减慢许可证发放进度,调节进口量。规定临时措施有效期截止到2002年12月20日,在到期日之前,对有关转基因农产品的贸易问题实行《临时措施》,保证贸易的持续性。由于技术问题,在临时措施到期之前两个月,农业部又发文决定延期9个月至2003年9月20日,按照此公告的规定,还制定了进出口转基因农产品临时措施管理程序。2003年7月16日,中国农业部又宣布延长到2004年4月20日,这是自2002年12月20日以来第二次延长到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