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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账户风险控制须知

 

尊敬的投资者:
您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假如市场走势对您不利导致您的账户保证金不足并且您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时,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期货公司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在期货交易前,您需要明确知晓以下几点:
一、您在持有未平仓合约的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情况,并妥善处理自己的未平仓合约。
二、交易账户的风险用可用资金来计算。可用资金的计算方法为:可用资金=客户权益-客户持仓占用保证金。您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将统一计算风险。您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拥有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得到充分填补之前,不得提取盈利部分。
三、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是期货公司向您发送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您应于每日结算后,登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查询您当日的结算报告和追加保证金通知。
除此之外,期货公司将使用电话、手机短信、交易系统信息提示等任一方式作为向您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的辅助方式,您应保证您在期货公司开户时预留的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有效,并在以上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期货公司。如果您因某种原因无法收到或者没有收到期货公司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以期货公司的发送记录为准,由此产生的损失将由您承担。
四、每日交易闭市后,经结算当您的可用资金<0时,期货公司将会把追加保证金通知与结算报告一同发送至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您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否则,期货公司有权在事先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对您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您的可用资金>0
在交易过程中,当您的可用资金<0时,您应当立即补足保证金或立即减仓,否则期货公司有权对您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当您的客户权益低于按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水平时,期货公司可以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对您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您的可用资金>0
五、当您持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未平仓合约时,期货公司可对您持有的任意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您将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产生的结果。

六、强行平仓数量的计算以执行强行平仓时的实时客户权益为准。强行平仓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即可,您不应以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为由向期货公司主张权益。

 

七、关于风险控制的有关规定,请您详细阅读期货经纪合同中的有关条款。